带套不算强奸?为何不构成强奸罪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带套不算强奸这个问题,一男子错把女子当妻子发生性关系,为何不构成强奸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目录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算强奸吗如果被强奸无法反抗的情况下,配合强奸或递套会影响强奸罪判决吗当女性遇到性侵时,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带套不算强奸这个问题,一男子错把女子当妻子发生性关系,为何不构成强奸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算强奸吗
  2. 如果被强奸无法反抗的情况下,配合强奸或递套会影响强奸罪判决吗
  3. 当女性遇到性侵时,主动递上套,算自愿吗能定强奸罪吗
  4. 一男子错把女子当妻子发生性关系,为何不构成强奸罪
  5. 男子强行和“小姐”在室外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

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算强奸吗

是不是强奸,不依是不是女人自己解开衣服说。而是依女人是否自愿。自愿同意,就不是强奸。不同意,那就是强奸。

女人说不同意,就是强奸,即便是自己解开衣服,没有同意发生关系,进行了就算强奸。只要女人同意,不管谁解开的衣服,发生了关系,女的不去告,那就没有人说是强奸。

强奸关键因素,女的是否自愿,是否发生了关系。女的不同意,又强行发生了关系,这才叫强奸。女的不同意,就没有发生关系,强奸就无从谈起。

谁脱衣服,这不是强奸的构成要件,可以作为取证时的参考。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如果不是在强逼威胁的情况下,女的主动做出的,有配合的情节,半推半就,女的负有一定责任,可作为减轻处罚的一个依据,但改变不了强奸的性质。

不要误认为,女人自己解开衣服就不是强奸,她要是不高兴,去告强奸,很难躲得清的。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有不同见解,欢迎分享交流。

如果被强奸无法反抗的情况下,配合强奸或递套会影响强奸罪判决吗

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其中最关键的是“违背妇女意志”还有“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也就是说戴不戴套并不影响案件的定性。

在这个问题中,避孕套对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有着不同的意义。对于受害者来讲,戴套可以避免次生伤害,例如感染性病等。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戴套可能帮助其销毁证据,从而侥幸摆脱处罚。

其实,从之前“婚内强奸”的定性不难看出,在是否属于强奸行为的判定上,女方举证很关键。除了精液、体液、毛发、皮屑等证据外,女方如果在反抗过程中受到伤害也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而现实是,女性在遭受对方胁迫的情况下,有可能并未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而且也戴了套,那么该怎样取证呢?

这点也无需担心,所谓的“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嫌疑人对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例如:拿刀威胁不服从就杀人,威胁要杀了受害者全家,或者称要揭露受害者隐私秘密等等。只要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性侵犯期间存在类似上述行为都属于违背妇女意愿的“胁迫”,也就是说可以定性为“强奸罪”。

这种事情是有先例的,不过该案件中女方因为反抗受伤,之后又和男友等人找到对方签订了一份协议算是有了证据,最终才有了这个结局。

也就是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普遍认为女性受害者应该进行“最大限度”的反抗。如果没有身体反抗,仅仅只是哭泣、愤怒、呼救等等,算不上“最大限度”的反抗。这其实是把女性的贞操凌驾于生命之上的主观判断,是不符合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的。

发生在1992年的威尔森案(Ms.Wilson)曾震惊全美。一天凌晨,25岁的女艺术家威尔森正在家中休息,被告瓦尔德(Valdez)持刀闯入了房间。见到持刀歹徒欲行不轨,威尔森只好第一时间逃到浴室反锁房门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可是,这些仍未能阻止瓦尔德,他破门而入并割断了电话线。随后命令威尔森褪去衣物,此时的威尔森非常害怕,毕竟对方是个高大的男性而且手里拿着刀,她害怕如果自己奋起反抗会被对方杀害,同时也害怕传染艾滋病。鉴于当下的情况,威尔森只好同意对方的要求,但前提是请对方戴上避孕套。瓦尔德照办后与威尔森发生性关系。之后,瓦尔德后被诉强奸,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先提请陪审团就事实问题进行裁决,不料陪审团却认为瓦尔德不构成强奸,理由是威尔森让被告带上安全套,这其实是对性行为的同意。

当然,这个案例已经被当做了典型,随着时代的发展,此类案件早已被扫进了历史的故纸堆里。女性有权力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侵害,更有必要在遭受不法伤害时以合理的办法减轻自身受到的伤害。

现在的法律共识是,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点毋庸置疑。

综上所述,即使女性在被侵犯时选择递上安全套以减少伤害,也不会减轻对犯罪分子的处罚。

当女性遇到性侵时,主动递上套,算自愿吗能定强奸罪吗

当女性遇到歹徒强奸时,主动递上避孕套,并不算是自愿行为,而是让歹徒把证据留在套子里,女性就可以报警把套子交给警方,警方就定性为强奸罪立案。

女性出门在外都备有避孕套,万一遭遇歹徒强奸,有了避孕套,女性就不会怀孕。女性不准备好避孕套,歹徒一旦强奸女性,女性怀孕机率会大一些。虽然女性有歹徒的证据,报警把歹徒抓起来,可女性因此怀孕是有可能的。

女性递避孕套给歹徒,是在保护自己,可歹徒会接受吗?女性主动配合应该很感动歹徒,歹徒得手之后会放女性走,不会杀死女性。女性不配合,不递避孕套,在荒山野地大声喊“救命”,歹徒肯定不会放过女性,先奸后杀是有可能的。

女性遭遇歹徒强奸,感觉自知不敌未能冷静下来,怕失去贞操而反感意识强烈,歹徒强奸未能得手,自然就掐断女性喉咙再进行奸尸,歹徒也有变态狂魔,碰到这类歹徒,女性命悬一线,难有生还机会!

女性递避孕套给歹徒,看似是自愿行为,但女性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自己不怀孕。女性以柔克刚或许歹徒尝到甜头就会放女性走不杀她。女性想保命就不要反抗,递避孕套是为了保全自己,有了证据就可以让警方抓住歹徒。女性如果不理智被歹徒杀死了,警方只能“大海捞针”了。

一男子错把女子当妻子发生性关系,为何不构成强奸罪

一是这女子在发生关系时不反抗,二是发生关系过后女子不报警,这就是民不起官不理。对法律理解有限,就知道这么多了。

男子强行和“小姐”在室外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

男子强行与“小姐”在室外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既然“强行”就是“强奸”!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女性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那当然,强奸与室内或室外没有关系。另外,就强奸中的几个问题有必要解答一下,【1】怎样认定强奸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①暴力手段。指对受害女性进行殴打、捆绑等危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手段,导致女性不敢反抗。②胁迫手段。指对女性采取威胁、恐吓等行为,在精神上使女性产生恐,不敢进行反接抗。③其他手段。指除暴力、胁迫以外,任何使受害女性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手段。比喻用酒精灌醉、用药物麻醉,或冒充女性配偶实施强奸,都属于其他手段。【2】“强奸罪”的受害者性别必须是女性,这是刑法所规定。如果说是女性强奸男性属于强制猥亵,侮辱或者故意伤害,但是不存在“强奸”。【3】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婚姻问题,如果丈夫在妻子不情愿的情况下,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没执法,此类情情况一般不视为强奸。

关于本次带套不算强奸和一男子错把女子当妻子发生性关系,为何不构成强奸罪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1553299181@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jqfhc99.com/21500.html